时间:2008-03-17 来源:天治基金 作者: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字号:小中大打印
一、基础定义
1、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义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网上交易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我司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投资者范围
所有使用上海浦发行东方卡或者农行金穗卡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直销客户。
3、交易原则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人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每次申购的价格以每月实际扣款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金额申购”是指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以金额(元)为单位提交业务申请。
4、网上交易定期定额费率
目前我司基金的一般申购业务都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故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也只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如无另行公告,网上交易定期定额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定期定额申请的实际扣款日对应基金网上交易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可以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申请时,从系统中选择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即被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如果在约定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3)若约定扣款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扣款。.
4)若由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投资者的资金在约定扣款日未扣款成功的,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扣款。若仍然没有扣款成功,则该月定期定额失败,不再予以顺延。
6、扣款条件
以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我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定期定额计划时设置的每月约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自动发起交易申请并代为扣款。如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的基金在实际扣款日为“不可申购”状态,则系统不进行自动扣款,且不进行顺延。
7、基金品种和申购金额
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包括我司旗下的所有七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350001)、天治品质优选基金(350002)、天治核心成长基金(163503)、天治创新先锋基金(350005)、天治趋势精选基金(350007)天治稳健双盈基金(350006)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350004)。
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为100元,上限为100000元。
二、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处理
1、投资者使用东方卡在我司网上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后,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即设置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计划。
2、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设置包括投资基金名称、每月扣款日、首次交易月、结束日期、月扣金额等。
3、若投资者在实际扣款日资金已成功扣款,但交易申请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失败,资金通常于T+3工作日由我司划往投资者账户。投资者可以在我司网上交易系统的“交易申请查询”中查询详情。
4、在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按投资者预先设置的状态有效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自动发起的申购申请,投资者不能对该申请撤单。
6、一个投资者可以同时申请开立多个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天治核心成长基金除外)。同个扣款日多个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扣款顺序由系统按随机原则处理。
7、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变更、终止
1)投资者可以对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提出变更申请;
2)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司网上交易系统终止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终止后立即生效;如果当前工作日有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请,则当天不能办理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终止。
投资者设置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后,因实际扣款日投资者扣款银行卡账户资金不足,或扣款银行卡发生异常情况,或因网络不通、系统故障等原因而导致扣款不成功,则该月的交易失败,若连续三次扣款失败,(不包括有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暂停申购导致的扣款不成功)则该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自动终止,我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司网上交易系统查询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状态。
8、扣款银行卡变更
如果扣款银行卡发生挂失、损坏更换、销卡等异常情况,在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实际扣款日将有可能扣款失败。投资者在扣款银行卡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须尽快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并通知我司销户。销户完成后,投资者可以使用新的银行卡重新在我司网站开户,并申请办理网上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投资者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查询
投资者在设置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成功后,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申请可以在我司网上交易系统“历史交易申请查询”中查询,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可以点击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设置”查询。投资者可以在定投扣款后的T+2工作日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历史交易确认查询”查询定投申购成交情况。
四、就天治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本规则与本公司此前公布的其他业务规则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我司保留对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7日